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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須知
辦理燃氣業(yè)務手續(xù)
(一)燃氣開戶
用戶申請使用燃氣,憑開戶通知單、身份證、銀行卡或工資卡 (工行、建行、江蘇銀行),來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公司》)客服中心辦理開戶手續(xù),然后按約定的時間安排人員上門裝表點火。
辦理天然氣開戶手續(xù)的用戶散請注意以下事項:
1. 用戶在購買燃器具時,一定要選購適用于天然氣的燃器具,因為天燃氣與液化氣的燃燒特性有很大的差別,如使用不適合天然氣特性的燃器具容易發(fā)生事故,嚴重時將危及用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2. 用戶因購買的燃器具不適用于天燃氣的,必須經改造后萬可使用,如用戶需改造,可與公司燃氣具總匯聯系,聯系電話:85099024,其改造費用由用戶承擔。
3. 用戶必須使用合格的燃氣專用管 (辦理開戶手續(xù)時由本公司提供),安裝時皮營兩端夾箍須夾緊。
(二)過戶、封戶、啟封
1. 過戶:原燃氣用廣遷出,新用戶遷入,用戶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契約、到公司客服中心辦理過廣手續(xù),簽訂燃氣供用氣合同,同時結清原用戶燃氣費用。
2. 封戶:用廣應攜帶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契約,到公司客服中心辦理手續(xù),結清費用,繳納封廣費用,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封戶。
3. 啟封:遷入原封戶或暫時停用的管道燃氣用戶,應攜帶身份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契約,到公司客服中心辦理復供手續(xù),并繳納有關費用,重新簽訂城市燃氣民用供用氣合同,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啟封。
(三)計量抄表
1、對使用普通表的用戶,公司每兩個月定期至用戶家抄表(室外表一般不需人戶抄表),如抄表日期用戶家中無人,可自行堤前把燃氣表上讀數寫在門上。上門進戶抄表或安檢是正常業(yè)務,請用廣配合支持,給予方便。
2、如用戶發(fā)現抄表數與實際不符,請于抄表之日起一周內到公司抄表組辦理更改手續(xù)。
3、如用戶的燃氣表不走,又不向我公司報修者,經查實,按前或后6個月的平均用氣量為依據結算。
4、用戶如發(fā)現燃氣表走慢、走快,可申請校表,并繳納校表費,經校表后,按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規(guī)定,誤差在士4%內屬正常,如在正常誤差范圍內的不退校表費,如屬不正常范圍內的,退回用戶校表費,并按規(guī)定酌情退回或補交燃氣費。
5使用lC卡智能表的用戶:
IC卡表的計量原埋是在燃氣表的機械計量上加裝機電傳感器,來實現預付費功能。在正常情況下,機械燃氣表的計量數據與電子液晶顯示數據是匹配的。即:燃氣表的機械讀數即使用方的實際用氣量:燃氣表的機械讀數+液晶顯數=用戶累計購氣量。如果燃氣表電磁閥不能正常關閉或機電轉換環(huán)節(jié)出現故障,用戶的實際消費量以燃氣表的機械計量 數為準,同時使用方應及時向供應方保修,供應方負責維修,使用方應及時到供應方補足燃氣表機械計量數和用戶累計購氣量的差額燃氣費。
(四)按期交費
1、對使用普通表的用戶,我公司每兩個月在固定日期進行抄表,抄表日期打印在燃氣費發(fā)票上,現金繳費的用戶憑燃氣繳費卡在規(guī)定期恨內 (抄表之日起第三天后至一個月內)到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江蘇銀行、農業(yè)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yè)銀行、郵政儲蓄各儲蓄網點或公司客服中心繳費。為方便用戶能及時繳納燃氣費,請用戶攜帶本人身份證、燃氣繳費卡、信用卡 (或儲蓄卡、活期存折)到上述銀行辦埋燃氣費代扣止務,由銀行委托代扣。否則超過規(guī)定日期繳費,公司根據《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
2、使用IC卡智能表的用戶,實行預付費,用戶攜帶lC卡到公司各客服中心充值后使用。
(五)燃氣設施的拆、移、改、裝
用戶燃氣設施一經安裝定位后,原則上不得變更,如用戶有特殊原因,需拆、移、改、裝時,應由用戶提出申請,辦埋相關手續(xù),由公司派員上門勘測確定位置,測算費用,負責施工,一切費用均由用戶承擔。
(六)辦理保險業(yè)務
由于燃氣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廣大用戶在使用燃氣時,如不注意用氣安全,就有可能發(fā)生意外事故,為使用戶在發(fā)生意外后,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能夠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公司每年可為用戶代辦保險業(yè)務。